華中師范大學 民商法學碩士
中國政法大學 民商法學博士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民商法學博士后
2021至今 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2020-2021 北京樺天律師事務所(副主任)
2018-2020 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2006-2018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等(合伙人)
1995-2000 山東費城求實律師事務所(律師)
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促進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北京市朝陽區律師協會副會長
華中師范大學法學院校友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仲裁法學研究會理事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制度體系與法治建設專業委員會常委委員
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
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志愿專家
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專家委員會委員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建設工程與房地產專業委員會委員
北京市律師協會合同法專業委員會主任
北京市公安局律師法律顧問團成員
《法治日報》首批律師專家庫成員
中國人民大學、華中師范大學等校外研究生導師(校外論文答辯委員)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石家莊、哈爾濱、寧波、海南、青島、武漢等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
第五屆中央國家機關青年聯合會委員
李學輝律師多次建言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得到高度重視并被采納:
(1)2013年10月,李學輝就“被脅迫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期限的起算點”問題致信給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鑒于被脅迫人在被脅迫情形終止前,不便或根本無法行使撤銷權,應改變當時立法“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撤銷權消滅”的不合理的統一規定,將被脅迫人撤銷權的起算點規定自脅迫情形終止之日開始計算。該觀點后被《民法總則》所采納。
(2)2014年3月,李學輝與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呼吁“法官不宜年輕化優秀律師當法官應是常態”,《法制晚報》做了專版介紹。
(3)2017年8月,李學輝在《中華兒女》雜志撰文建議“選拔優秀青年律師任法官應常態化”,引起司法機關高度關注。
(4)2020年2月,李學輝建言最高檢加強律師執業權利保障被采納,12309中國檢察網在首頁顯著位置增設“律師執業權利保障專區”。
(5)2020年3月,《民法典》制定關鍵時刻,李學輝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書面建言《民法典》應確立違約人請求解除合同制度,最終,《民法典》第580條第2款確立了該制度。
(6)2023年、2024年,李學輝先后兩次撰寫文章,呼吁建立行政違法記錄消除制度,引起高度重視,2026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正式確立“治安違法記錄封存制度”。
另,李學輝律師還曾多次接受《人民日報》《法治日報》《中國青年報》、人民網、法制網、民主與法制網等新聞媒體采訪。
李學輝律師擁有20余年從業經驗,擅長重大民商事案件解決,擔任貿仲、海仲等多家仲裁機構仲裁員,代理過多起有影響力的爭端解決案件。李律師擅長于合同法、公司法、房地產與建設工程、擔任法律顧問以及刑事辯護,先后為中國南水北調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新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濱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監獄(戒毒)管理局、北京市良鄉監獄、北京市女子監獄、中融創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晉鑫潤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山東正義紡織集團有限公司、錫林浩特市仁和置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單位提供優質、高效法律服務。
2021年全國優秀律師(司法部)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志愿專家工作優秀個人
2017年“北京榜樣·尋找律師楷?!?提名獎)
2016年第二屆“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2013年華中師范大學建校110周年百名杰出校友
2009—2011年度北京市優秀律師
先后三次獲得“北京市律師行業優秀共產黨員”榮譽稱號
李學輝律師發表專業學術文章20余篇,出版專著兩部、第一主編一部、執行主編一部、第一副主編兩部,主要包括:
(1)《法定違約損害賠償限制規則研究》,專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11月出版,江平先生作序。
(2)《PPP項目合同爭端解決機制研究》,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王守清教授作序。
(3)《AI時代律師承辦海商海事法律業務實務》,擔任第一主編,法律出版社,擬于2026年出版。
(4)《中國網絡法律規則的完善思路?民商法卷》,擔任第一副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攻關項目(國家最高級)“信息時代網絡法律體系整體建構”研究成果。
(5)《以案說典》,擔任第一副主編,法律出版社2023年12月出版,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蘇軍擔任顧問并作序。
(6)《民間借貸中超限利息的處理》,載于《法學雜志》(中文核心期刊)2017年第12期。
(7)《論專利無效訴訟的理論基礎》,載于《湖南社會科學》(中文核心期刊)2014年第5期(10月份版)。
(8)《淺析被特許人任意解除權問題》,載于2013年7月31日《法制日報》(中文核心期刊)法學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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