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若干知名企業督促員工按時下班的新聞迅速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吸引了社會的廣泛關注。1與過去習以為常的“996”和“007”相比,這一變化可以說來得非常突然。實際上,不論是去年底最新出臺的《歐盟強迫勞動條例》、監管部門近期約談企業“反內卷”,還是最新發布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中提出的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都在一定程度上預示著我國工時監管將發生新的變化,值得企業高度關注,并及時進行調整。
一、《歐盟強迫勞動條例》的主要內容及特點
1.主要內容
2024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了《強迫勞動條例》,其主要內容包括:2
(1)目標
誓言消除強迫勞動是歐盟的優先事項。
明確禁止在歐盟市場銷售、進口和出口使用強迫勞動制造的產品。
通過符合國際勞工組織(ILO)、經濟合作組織(OECD)和聯合國的盡責調查機制,確保歐盟參與的供應鏈中不再存在強迫勞動。
(2)范圍
涉及產品生產、制造、收獲或提煉的全鏈條,包括在產品供應鏈的任何階段,在與產品有關的工作或加工過程中,全部或部分使用了強迫勞動的產品。
作為例外,該條例不適用于運輸服務。
(3)執行機制
歐盟將建立高風險產品和地區數據庫,以便成員國協作打擊強迫勞動。
涉及強迫勞動的,將采取基于風險的調查方式并考慮可及的所有信息。
歐盟委員會將負責歐盟外的調查,各成員國則負責牽頭其管轄范圍內的調查。
調查分為初步調查和正式調查兩個階段。其中,初步調查可能從涉事企業、同業和其他利益相關方等多個渠道收集有關企業在運營和供應鏈中用于識別、預防、減輕、終止強迫勞動風險所采取行動的信息,涉事企業一般應在30個工作日內回應;如初步調查發現存在強迫勞動的,監管機構將在3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啟動正式調查。
在前述調查過程中,涉事企業有進行說明和辯護的權利。
歐盟將在該條例生效之日起18個月內發布并定期更新禁止強迫勞動的合規指南,包括企業最佳實踐、盡責調查指引以及應對監管調查規范等內容。
(4)法律責任
如果產品被認定存在強迫勞動,將被禁止進入或要求撤出歐盟市場;易于腐壞的,將被要求用于慈善捐贈或公共事業;如無法回收,則應及時采取銷毀等其他措施,終止其在歐盟的使用。
被認定僅有部分可替換的組件涉及強迫勞動的,可以僅限于該組件而非整個產品承擔前述責任;作為例外,被視為重要戰略物資的,還可以“暫緩執行”相關措施。
2.特點
總體而言,《歐盟強迫勞動條例》呈現出以下特點:
(1)依據
依據源于《歐盟條約》《歐盟人權憲章》等歐盟社會政策及區域立法,體現了歐盟關于人的尊嚴和人權的普遍性和不可分割性的一貫主張。
與ILO有關強迫勞動的核心勞工公約[即《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第29號)和《1957年廢除強迫勞動公約》(第105號)]密切聯系,并將其作為該次立法的重要前提與依據。
(2)實體標準
強迫勞動的認定標準指向ILO確定的指標,例如:
威脅和實際的身體或性傷害;
濫用脆弱性;
濫用工作和生活條件;
過度加班;
欺騙;
限制行動或將人身限制在工作場所或特定區域內;
隔離;
債務勞動;
拖欠工資或過度降薪;
扣留護照或身份證照。
(3)程序規則
明確將作為核心勞工標準的禁止強迫勞動視為人權,進而受制于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目標以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特別是UNGPs和ILO以及OECD共同確立了人權盡責調查機制,聯同歐盟自身出臺的CSRD和CSDDD等規則,體現了識別與評估風險、建立政策和管理體系、開展供應鏈盡職調查、防范和化解風險、監控與跟蹤影響、報告和溝通結果以及提供有效補救措施的治理結構,構成了該條例程序規則的核心。
總體而言,該條例與美國主導的類似法案相比,適用范圍更廣,但遵循“先調查再執行”而非“可反駁推定”的規則,影響更大,但對企業的要求相對更可預期。3
二、我國企業工時管理現狀及“反內卷”可能帶來的監管變化
1.企業工時管理現狀
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工時制度,即:
標準工時制: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每周應至少有一次連續24小時的休息。這也是勞動關系項下默認的工時制度。
不定時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該等特殊工時制度限于特定崗位、人群和行業,且通常需要經過監管部門的提前審批,實行相對靈活的工作和休息安排。
可以看出,對于大家習以為常的“996”和“007”,極大可能已經嚴重違反了前述有關工時制度的要求。實踐中,為了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風險,企業通常會綜合運用加班審批制度、崗位績效考核、職務晉升發展以及股票期權獎勵等方式,一方面通過制度排除事實上的“虛假加班”,另一方面則以員工“自愿超時勞動”爭當“奮斗者”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在巨大的就業壓力下,盡管部分安排儼然“皇帝的新衣”,但“內卷”卻已成為了社會普遍默許的職場現象。
2.“反內卷”帶來的監管變化
以超時加班為代表的普遍“內卷”已經成為了深刻的經濟與社會問題,引發了監管部門的關注,其不僅影響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立,造成資源浪費,影響創新,也有礙于中國企業在新一輪全球化中穩定供應鏈、產業鏈,實現經濟轉型升級。
首先,從國內市場來看,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強化行業自律,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2024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規范地方政府和企業行為。2025年2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召開部分企業公平競爭座談會,邀請光伏、電商、汽車行業的7家企業有關負責人圍繞整治“內卷式”競爭進行深入交流。2025年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開幕當天,總書記參加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主動破除“內卷式”競爭。4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第二十一條強調,保障職工休息休假權益,加強對各單位休息休假制度執行情況的常態化監督,不得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5
在此背景下,大疆強制員工晚9點下班,海爾提出反對“形式化出勤”,美的“嚴禁下班時間開會、形式主義加班”……6 雖然上述舉措的實際效果有待實踐檢驗,但也預示著企業工時管理迎來了新變化。
其次,從國際市場來看,為了進一步發展對外經貿關系,2020年12月30日,中國與歐盟公開宣布達成《中歐全面投資協定》(China-EU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CAI),但后因各種原因被歐盟凍結。在歐盟公布的CAI文本中,明確載明中國將盡快加入并批準有關強迫勞動的兩項核心國際勞工公約,并推動企業社會責任發展。72021年9月16日,我國正式宣布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CPTPP),8其中就包含了具有強制執行力的禁止強迫勞動條款。2022年4月20日,中國正式批準加入有關強迫勞動的兩項核心勞工公約。9至此,從國際法的角度,中國也有義務按照公約的約定執行有關禁止強迫勞動的標準。
作為中國加入CPTPP勞工條款談判法律專家組研究團隊的核心成員,筆者曾對中國加入CPTPP等高標準經貿協定面臨的強迫勞動問題進行過系統研究與論證??傮w而言,超時加班是最為突出的問題之一,成為中國加入相關高標準國際經貿協定的主要障礙。10
可以看出,從內外部環境來看,我國的工時監管都將迎來深刻的變化,其方向無疑是對標國際、嚴格執法以及加強監管。
三、企業工時制度合規調整的初步建議
基于《歐盟強迫勞動條例》和“反內卷”帶來的監管變化,建議企業可以考慮如下措施進行合規調整:
第一,嚴格遵守我國勞動法律法規有關工時制度的規定,避免因超時加班引發違反國內法乃至被認定為強迫勞動的風險。
第二,全面梳理自身業務與經營模式,通過優化用工模式、設計靈活工作機制等,在應對前述工時監管變化的同時,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效益。
第三,及時評估上下游供應鏈,納入盡責調查制度,建立超時加班與強迫勞動風險識別系統,動態監管相關方工時管理情況,最大限度降低強迫勞動風險。
因超時加班引發的強迫勞動問題對于很多中國企業可能是一個全新議題,考慮到其復雜性,還應考慮適時引入熟悉國際勞工標準以及相關域外規則的法律專業人士提供支持,避免法律、經濟與聲譽等綜合風險。
*律師助理周昊對本文亦有貢獻。
注釋:
1.“多家知名企業‘反內卷’:優化管理提升品牌價值”,每日經濟新聞, https://stcn.com/article/detail/1586977.html。
2.See Products made with forced labour: Council adopts ban, https://www.consilium.europa.eu/en/press/press-releases/2024/11/19/products-made-with-forced-labour-council-adopts-ban/.
3.參見羅凱天等:“禁止‘強迫勞動’新規則:以歐盟《反強迫勞動草案》和美國UFLPA為例”。
4.參見“今年兩會首下團組 總書記為何強調“反內卷”,央視網, https://news.cctv.com/2025/03/06/ARTIAHy0eNCBNd8bocIBCh3X250306.shtml。
5.參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新華社,https://www.gov.cn/zhengce/202503/content_7013808.htm。
6.參見“半月談評‘強制下班’:進一步破除‘加班=敬業’的錯誤認知”,澎湃新聞,https://finance.sina.com.cn/jjxw/2025-03-12/doc-inepkzvc7565256.shtml。
7.參見羅凱天:“《中歐投資協定》原則議定文本勞工條款要點評析”。
8.參見“中方正式提出申請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https://www.gov.cn/xinwen/2021-09/16/content_5637879.htm。
9.參見“我國向國際勞工組織交存強迫勞動兩項公約批準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https://www.mohrss.gov.cn/wap/xw/rsxw/202208/t20220812_482165.html。
10.參見羅凱天著:《勞工、主權與法治:自貿協定勞工條款中國方案》,北京大學出版社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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