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理公眾號已推出【安理專欄】,圍繞知識產權、破產重整、財稅、數據保護、資本市場、家辦、銀行金融、刑事、私募基金、跨境投資、外商投資、合規(guī)、爭議解決等領域中企業(yè)及各主體要重點關注的熱點、痛點、難點問題,安理律師會結合自身在相關領域扎實的專業(yè)積累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帶來兼具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的思考研究與指導建議,以期為大家提供及時、清晰與現實可用的方法指引和專業(yè)支撐。歡迎大家持續(xù)關注。
在建筑行業(yè)中,知識產權保護和風險防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在實際中不少建筑行業(yè)相關企業(yè)往往注重對有形資產以及風險的管控,而普遍忽視對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yè)秘密等無形資產的管理以及風險防范。有鑒于此,本文擬對建筑行業(yè)的知識產權風險防范問題作梳理和分享。
一、建筑行業(yè)知識產權現狀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法院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544126件,審結544112件(含舊存),比2022年分別上升3.14%和0.13%。這是有關2023年知識產權案件的總體數據情況,其中自然會有不少涉及建筑行業(yè)。
筆者在alphalawyer數據中檢索案例(訪問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設定案由為“民事-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類”“刑事-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類-侵犯知識產權罪類”“行政-行政管理范圍類-商標行政管理、專利行政管理、新聞出版行政管理”,獲得案例2293046件,在所得結果中設定“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篩選出相關案例20645件,比例約為0.9%。若將建筑業(yè)、房地產業(yè)相關配套的材料、設備等上下游行業(yè)也納入考量,知識產權案例的數量和占比將會更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從2008年起每年對自身審理的知識產權典型案件進行分析、梳理和歸納,形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23年起名稱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法律適用問題年度報告》】。經筆者統(tǒng)計,2008-2023年歷年年度報告中共公布了487件(批量案件計1件)知識產權案件,其中涉及建筑相關行業(yè)的有39件。可見,在建筑相關行業(yè)中,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相對多發(fā)。
事實上,建筑行業(yè)中的新材料、新技術和新工藝均伴隨著知識產權的取得和保護的迫切需求。然而,部分建筑企業(yè)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仍然不足,忽視了對自身知識產權的保護。當然,即便企業(yè)重視保護知識產權,也難免會碰到被侵權而束手無策的情形。例如,筆者最近在浙江省綠色建筑與建筑工業(yè)化行業(yè)協(xié)會作《建筑行業(yè)知識產權法律保護動態(tài)與建議》的主題分享,會后交流中,一企業(yè)的負責人就其企業(yè)主打的建筑材料產品相關技術秘密被侵權一事大倒苦水:該企業(yè)雖然成功打擊了一起侵犯商業(yè)秘密的犯罪行為,但是在諒解對方后,對方換個省份、借用他人名義繼續(xù)實施侵權,導致相關維權成本高昂且效果欠佳。
同時,建筑行業(yè)常見的招投標、設計、施工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可能涉及知識產權的問題。在這些環(huán)節(jié)中,都可能因為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缺失而引發(fā)侵權風險。侵權行為不僅損害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會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阻礙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因此,這是整個行業(yè)需要重視并加以解決的問題。
二、建筑行業(yè)知識產權主要內容
建筑行業(yè)涉及的知識產權主要包括:
1.專利權:工程建設領域的專利權是指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并有效的發(fā)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
2.技術秘密:工程建設領域的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yè)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各種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結構、產品配方、各種技術訣竅及方法等。專利權的獲得是以公開為代價,因此技術秘密保護可以和專利保護組合起來,對權利人的技術方案進行更全面的保護,盡可能獲得競爭優(yōu)勢,構筑知識產權門檻。
3.商標權:商標權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的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4.著作權:工程建設領域形成的勘察、設計、咨詢和科研等活動相關的文字作品、圖形作品、模型作品、建筑作品等,符合作品獨創(chuàng)性條件的,可以構成作品,在創(chuàng)作完成之時自動取得著作權。
5.其他:主要涉及反不正當競爭、反壟斷等。
三、建筑行業(yè)各環(huán)節(jié)涉及的知識產權保護及風險防范措施
1. 建設工程招投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1) 投標文件整體上可以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對作品的獨創(chuàng)性要求是較低的。投標文件在符合獨創(chuàng)性條件下,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自投標文件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即享有著作權。擅自使用他人投標文件的行為,可能構成侵犯他人著作權。
(2) 投標文件中的具體的報價方案、營銷方案、技術方案等符合商業(yè)秘密構成條件的可以受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yè)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yè)信息。
根據上述規(guī)定,建議建筑企業(yè)在制作投標文件時,嚴格限定知悉報價方案等的人員范圍、采取加密措施、在投標文件中列明招標方的保密義務等,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在司法實務中,一般認為,投標文件在開標之前不為公眾所知悉,在開標之前,競爭對手一旦知悉他人的投標報價及技術方案,便可以有針對性地調整自己的相關報價及方案,以獲得較高的中標機會。因此,該些信息無論對于投標人自身還是對于其他潛在投標人來說,都具有重要的商業(yè)價值,能給投標人帶來經濟利益。在投標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情況下,該些報價信息及技術方案體現了投標人的競爭能力,對于投標人及其競爭對手而言,具有現實和潛在的商業(yè)價值,符合秘密性、價值性、實用性、保密性的法定要件,構成投標人的商業(yè)秘密。【參見(2011)浦民三(知)初字第473號】
(3) 根據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方案申請專利的,除雙方另有協(xié)議約定外,專利申請權歸屬于技術方案完成方所有
對于投標文件中包含的技術方案,招標方不能利用其優(yōu)勢地位在招標文件中單方面聲明招標方具有未中標方案使用權。對于最終的中標方案,招標方對中標方案的使用也應僅限于在招標項目上的使用。
招投標雙方可通過協(xié)議明確約定技術方案的專利申請權的歸屬,如無明確約定,專利申請權歸屬于完成技術方案一方。
2. 勘察設計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1) 勘察設計過程中形成的文件可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規(guī)定: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受著作權法保護。勘察設計中形成的資料、圖紙及各類文件等符合作品構成要件的,可以得到著作權法保護。
(2) 建筑相關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
《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13修訂)》第四條規(guī)定: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形式表現的有審美意義的作品。建筑相關作品通常以建筑設計圖、建筑模型及建筑物三種形式存在。建筑作品僅包括三維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建筑設計圖、施工圖、效果圖、建筑模型等不屬于建筑作品的范疇。保護建筑作品,主要保護的是建筑物的外觀,建筑物的內部結構和材質、功能性設計不屬于建筑作品保護范圍。
建筑相關作品的常見侵權行為有:從平面到平面——復制他人建筑設計圖,從平面到立體——復制他人建筑設計圖建造建筑實物,從立體到平面——根據他人設計的建筑物描繪建筑設計圖,從立體到立體——根據他人設計的建筑物建造相同或實質性相似的建筑物。在北京泰赫雅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保時捷股份公司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案中,一、二審法院均認為:北京泰赫雅特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建造了與保時捷股份公司的北京保時捷中心相似的建筑物,一二審法院均認定被告構成著作權侵權,應承擔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等法律責任。
3. 建設工程施工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如上文所述,我們統(tǒng)計了歷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發(fā)現其中涉及建筑行業(yè)的案件,大部分與施工環(huán)節(jié)相關,且以專利和商標案件居多。為此,筆者提出如下建議:
(1) 采購環(huán)節(jié)要注意防范專利侵權及商標侵權的風險
施工企業(yè)如果采購涉嫌侵權的產品,就可能會陷入到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筆者在實務中已碰到照明設備公司希望起訴侵害專利權的施工企業(yè),施工企業(yè)采購了假冒某品牌的瓷磚、假冒某品牌的電纜等不同案例。在這些案例中,施工企業(yè)還可能面臨對建設單位的違約風險。通常在采購合同中可以設定出售方的權利瑕疵擔保條款,采購產品的知識產權侵權責任以及買受方的損失賠償責任由出售方承擔。另外,施工企業(yè)要注意保存合同、發(fā)票、交付憑證、產品驗收記錄等相關證據原件,證明相關產品的合法來源,在被訴侵權時可以主張合法來源抗辯,以盡可能避免承擔賠償責任。當然,最重要的是施工企業(yè)要做好采購產品的知識產權核查,確保采購的產品為正品。前文提到的施工企業(yè)采購了假冒某品牌的電纜一事,就屬于高仿了正品企業(yè)名稱、產品品牌的情形,讓人防不勝防,盡管電纜檢測結果是合格的,但是建設單位仍然抓住假冒品牌這一問題大做文章。
(2) 施工、設計等合同中應明確約定知識產權歸屬、侵權責任承擔及保密義務
施工、設計等合同應明確約定知識產權的歸屬、侵權責任承擔。以施工合同為例,示范文本的“通用合同條款”中專門有“知識產權”條款,合同當事人也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中作進一步的約定。
就設計合同的履行而言,設計企業(yè)應保留好設計圖的底稿或草稿、修改稿等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原件等完成設計圖的相關證據。設計圖的著作權人最好進行版權登記或進行電子存證。
(3) 施工、設計企業(yè)與員工要注意約定知識產權歸屬、原創(chuàng)承諾、侵權責任承擔及保密義務
《著作權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自然人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所創(chuàng)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報社、期刊社、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工作人員創(chuàng)作的職務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根據上述約定,如無其他明確約定,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作品的著作權才歸屬于單位,員工享有署名權和獲得獎勵的權利。除此之外的職務作品屬于一般職務作品,員工享有著作權,單位有權在其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兩年內可排他使用。因此,建議在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或單獨知識產權歸屬協(xié)議中,約定知識產權歸屬于單位。
4. 知名項目名稱、企業(yè)名稱或字號最好及時注冊相關類別的商標,以獲得更廣范圍和更大強度的保護,預防被他人“搭便車”“傍”
以房地產項目為例,項目名稱文字簡短,一般是一個詞語,達不到著作權法中作品的要求,無法受到著作權保護,因此,房地產企業(yè)應重視項目名稱或樓盤名稱的保護,及時申請商標注冊,同時應注意防范侵權風險,對在先的知名名稱予以合理避讓。在(2013)民提字第102號“星河灣”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煒賦公司將含有“星河灣”字樣的“星河灣花園”作為其樓盤名稱使用,侵犯了星河灣公司第1946396號、第1948763號注冊商標專用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類似案例屢見不鮮。總之,知名項目名稱就是企業(yè)的金字招牌,需要倍加珍惜并多方保護,防止被惡意侵權人損害。
綜上所述,在建筑行業(yè),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行業(yè)的發(fā)展十分重要,同時,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的手段多且復雜,侵權風險也無處不在。筆者建議企業(yè)針對各個環(huán)節(jié)制定科學合理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保護自主知識產權并防范侵權風險,為企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提供有力支撐。
* 實習生張靜文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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