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理公眾號已推出【安理專欄】,圍繞家辦、破產重整、知識產權、財稅、數據保護、資本市場、銀行與金融、刑事、私募基金、跨境投資、外商投資等領域中企業及各主體要重點關注的熱點、痛點、難點問題,安理律師將結合自身在相關領域扎實的專業積累和豐富的實務經驗,帶來兼具理論價值和實踐意義的思考研究與指導建議,以期為大家提供及時、清晰與現實可用的方法指引和專業支撐,歡迎大家持續關注。
前言
涉外婚姻的締結與解除適用所在地法律,那么涉外離婚在中國能否被承認?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國公民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程序問題的規定》(以下稱《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程序規定》),外國法院作出的關于解除婚姻關系及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相關事項的離婚判決并不能直接在中國發生法律效力,因此,當事人境外離婚若想在國內發生效力,須得到中國法律對該涉外離婚判決的承認與執行。本文將結合實踐案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整理歸納上述實務經驗。
一、案情簡介
王某與李某均系中國籍,二人于2010年登記結婚。2020年,王某向美國新澤西州高等法院起訴離婚。新澤西州高等法院于2021年作出判決,確認王某與李某解除婚姻關系。現王某向中國內地法院申請承認該美國法院就離婚關系部分的法律效力。
二、律師解讀
司法實踐中,對與我國有司法協助協議的外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按照協議的規定可申請國內承認。對與我國沒有訂立司法協助協議的外國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該離婚判決。本案中,美國與我國尚無民事司法協助協議,當事人王某可以依據《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程序規定》申請承認美國新澤西州高等法院作出的該離婚判決書。關于向中國內地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的問題,有以下幾點值得關注:
(一) 申請主體
向中國內地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申請人與原配偶中至少有一方為中國公民,否則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
(二) 管轄法院
申請人應當向其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申請。申請人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人不在國內的,由申請人原國內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受理。
(三) 申請材料
1. 書面申請書。申請書應載明申請人姓名、國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離婚判決由何國法院作出,判決結果、時間;外國離婚判決中當事人受傳喚及應訴的情況;申請理由及請求;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2. 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正本及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3. 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沒有指明已生效或生效時間的,應提交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文件;
4. 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原告為申請人的,應提交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已合法傳喚被告出庭的有關證明文件;
需注意,若作出離婚判決的外國法院所在國屬于《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2023年11月7日在中國生效)締約國,上述在外國產生的離婚判決書及證明文件,應經該外國公證部門公證和該締約國主管機關簽發附加證明書(無需辦理傳統領事認證),同時需提供經證明無誤的中文譯本。
5. 居住在我國境內的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被告為申請人,提交公證認證文件確實有困難的,如能提交外國法院作出的應訴通知或出庭傳票,可推定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為真實和已經生效。
6. 申請人為中國籍當事人的,應提交戶籍證明或經常居住地證明。
(四) 不予受理的情形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后,原告一方變更請求申請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或者被告一方另提出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申請的,其申請均不受理。
(五) 外國法院離婚判決不予承認的情形
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承認: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作出判決的外國法院對案件沒有管轄權;判決是在被告缺席且未得到合法傳喚情況下作出的;該當事人之間的離婚案件,我國法院正在審理或已作出判決,或者第三國法院對該當事人之間作出的離婚案件判決已為我國法院所承認;判決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或者危害我國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若申請人的申請被駁回,申請人不得再提出申請,但可以另行向國內法院起訴離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程序規定》第2條規定,目前我國承認與執行外國離婚判決的內容僅限于婚姻關系的解除,關于夫妻財產分割、生活費負擔、子女撫養方面判決的承認與執行,不屬于承認的范圍,兩國間有司法協助協議的除外。
對于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應適用2022年2月15日同時在內地和香港兩地正式生效的《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決的安排》。該安排明確,內地與香港之間關于婚姻家庭民事案件的相互認可與執行的范圍不再局限于婚姻關系效力,在不違反法律的基本原則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還包括對財產部分,甚至是未成年子女撫養的認可與執行。
三、實務總結
(一)對方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的,申請人應盡可能多方面提供送達地址以協助法院域外送達
在申請承認與執行外國離婚判決的案件中,一方不在國內是常見情形,向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的一方送達法律文書可采用下列方式:
1. 司法協助或司法互助送達:依照受送達人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中規定的方式送達;
2. 外交途徑送達:要求送達的法律文書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審查,由外交部領事司負責轉遞;
3. 使領館途徑送達: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受送達人,可以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受送達人所在國的使領館代為送達;
4. 郵寄送達:受送達人所在國的法律允許郵寄送達的,可以郵寄送達,自郵寄之日起滿三個月,送達回證沒有退回,但根據各種情況足以認定已經送達的,期間屆滿之日視為送達;
5. 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受送達人收悉的方式送達;
6. 同時采取各種方式送達: 除了公告送達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向受送達人送達。采取多種方式送達的,應當根據最先實現送達的方式確定送達日期;
7. 公告送達:不能用上述方式送達的,可以使用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即視為送達。
需注意的是,鑒于域外送達所需時間較長,我們建議盡可能多渠道搜集、固定對方的送達地址及聯系方式,以協助法院早日進行域外送達。
(二)結合外國離婚判決書及相關文件確定外國離婚判決的生效時間
根據《承認外國離婚判決程序規定》,申請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供外國法院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或該外國法院出具的判決已生效的證明文件。通常來說,外國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時間會在判決書中載明,但在離婚判決書中未直接載明生效時間的情形下,我們需要結合生效通知、公證詞等證明文件,仔細比對和查驗相關內容和日期,以此來證明離婚判決書的生效時間。
結 語
未經我國法院承認的外國離婚判決,在我國不產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在中國法律上的婚姻狀態并未改變。在此情況下,應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承認,避免重婚的法律風險。
北京
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中路5號財富金融中心35-36層
電話:+86 10 8587 9199
上海
上海市長寧區長寧路1133號長寧來福士廣場T1辦公樓37層
電話:+86 21 6289 8808
深圳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榮超經貿中心4801
電話:+86 755 8273 0104
天津
天津市河西區郁江道14號觀塘大廈1號樓17層
電話:+86 22 8756 0066
南京
南京市江寧區秣周東路12號7號樓知識產權大廈10層1006-1008室
電話:+86 25 8370 8988
鄭州
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金融島華仕中心B座2樓
電話:+86 371 8895 8789
呼和浩特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賽罕區綠地騰飛大廈B座15層
電話:+86 471 3910 106
昆明
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恒隆廣場11樓1106室
電話:+86 871 6330 6330
西安
陜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翠華路500號佳和商務大廈A座26層07室
電話:+86 29 8931 3353
杭州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學院路77號黃龍國際中心B座11層
電話:+86 571 8673 8786
重慶
重慶市兩江新區慶云路2號國金中心T6寫字樓8層8-8
電話:+86 23 6752 8936
海口
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玉沙路5號國貿中心11樓
電話:+86 898 6850 8795
日本東京
日本國東京都港區虎之門一丁目1番18號HULIC TORANOMON BLDG.
電話:0081 3 3591 3796
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省
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省夏洛特頓市皇后街160號B座
電話:001 902 518 2988
阿聯酋迪拜
迪拜伊瑪爾商業園1號樓505號
電話:971 52 8372673
Copyright 2001-2026 Anli Partners.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備05023788號-2 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2603號
聲明:本官網文章僅供交流,不構成安理律師對特定事項的法律意見或建議。如您面臨法律問題,建議您聯系安理律師或其他具有相關資格的專業人士尋求法律幫助。安理法律咨詢電話:400-800-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