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上文對健身操“怎么跳”、健身操視頻內容“怎么播”的討論,下文將繼續對健身教練“如何教學與培訓”進行討論。
三、怎么教——健身教練教學與培訓問題
(一)與受訓教練的關系
3.1
注意對培訓課程的保密
健身課程的銷售是健身機構創收的重要組成部分,除了特定的健身動作編排,包括“如何搭配每個動作執行時的背景音樂”“教練如何把控跳操過程中的節奏點”等細節,均構成健身課程教學的核心要素。隨著“毽子操”概念的爆火, 圍繞著“如何教學毽子操”將會設計出不同培訓課程。該等課程開發設計完成后,可被用于對其他健身教練的培訓。因此,該等課程可能構成課程開發者或者健身機構的商業秘密。為保護自身對課程開發設計的投入,課程開發者向其他健身教練提供課程培訓前,需注意與其他受訓教練簽署《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文件。
在“芊菊(上海)健身服務有限公司與李甫兒侵害商業秘密糾紛案”中 [1],原告開設了BungeeWorkout健身培訓課程,被告支付了15,000元費用參與了培訓,且雙方簽訂了《BungeeWorkout健身培訓課程保密協議書》,約定商業秘密的內容和范圍包括但不限于“BungeeWorkout課程實施方案、課程內容等。具體指BungeeWorkout健身的初級和高級動作要領、教學技巧”。被告在原告處結束培訓后數天,即利用個人經營的瑜伽館開設“魔力帶課程”,課程中使用了多個與原告課程所授一致的動作。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經營的“魔力帶課程”使用了涉案BungeeWorkout課程教授的十六組動作,亦使用了相應的教學方法,違反了涉案協議約定。最終,被告被判處停止使用BungeeWorkout課程內容,以及支付10萬元違約金的違約責任。
3.2
注意對人員流動的把控
健身行業當中,教練還可被進一步細分為巡場教練、團課教練以及私人教練等“類別”。對于健身機構而言,教練水平是其持續有效經營的核心因素,因此不少健身機構選擇與教練簽署勞動合同,通過勞動關系管理教練,同時簽署《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文件。但需要注意的是,前述法律文件的簽署并不當然意味著健身機構可限制教練的工作流動。如果健身機構未按照《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向教練一方支付補償金,則健身教練的自由流動行為不能認為是對競業限制義務的違反。
在“快快樂動(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與武漢友加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 [2],法院認為,健身教練工資不穩定、低,且存在可以在幾個門店之間代課的行業慣例,健身行業教練流動頻繁,跳槽率高,門店之間激烈競爭屬于行業正?,F象。如果健身機構本身未能證明履行了競業限制支付補償金,則競業限制協議能否規制員工跳槽效力存疑。勞動者在工作中掌握和積累的知識、經驗和技能,除屬于單位的商業秘密的情形外,構成其人格的組成部分,勞動者在離職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作為健身教練,案涉人員在原告工作過程中通過學習、培訓、實踐等方式掌握和積累的知識、經驗和技能,除屬于原告的商業秘密的情形外,是其自身能力積累的體現,屬于員工內化的人格組成部分。因此,案涉人員從原告離職并跳槽到被告健身門店,運用自己在原告學習到的知識、經驗與技能為存在競爭關系的被告服務是其權利和自由,案涉人員在現公司提供健身服務的正常工作行為符合行業要求。
因此,如離職后教練未使用前東家的商業秘密在其他類似公司進行使用,或者前東家與離職后教練之間的競業限制約定實質未生效的,則前東家不能簡單地認為已經習得“毽子操”培訓課程的教練的離職或跳操構成不正當競爭,進而要求離職或跳槽教練承擔賠償責任。
(二)與消費者的關系
3.3
注意對安全風險的提示
日前,網絡曾出現“跳毽子操跟腱斷裂”的報道,由此帶來“健身操教練是否需對觀眾‘跟練’時受傷承擔責任”的討論。在當下爆火的“云健身”場景下,教練是否需對學員受傷承擔侵權責任不能一概而論。首先,需要區分該教練提供的是“無償的對自己健身操跳操過程的簡單記錄”,還是“通過健身跳操獲得包括用戶打賞、用戶用于跳操課程購買的付費、推廣贊助等收入”。如已收取觀眾的“健身操課程帶教費用”并約定向付費觀眾提供帶教服務,此等情況下教練將承擔更高的風險提示義務。再者,由于當下互聯網平臺多數具有“打賞”的功能,因此即便是可以在互聯網平臺免費觀看的視頻內容,仍建議教練在進行健身跳操之前向觀眾提示操作要領、注意事項等有助于避免運動受傷風險的內容。
3.4
注意對專業資質的宣傳
“劉畊宏現象”引發了人們對健身的關注,除了現階段火爆的線上健身,后續線下到實體店健身會成為更多人的選擇。網絡上關于健身的內容紛冗復雜,劉畊宏相關健身內容點擊排行前列的原因在于劉畊宏本人與觀眾互動的有效性及健身素養的專業性。因此,教練是否專業,將是人們選擇的重要參考因素。
國家層面,體育總局已頒發《關于開展健身教練職業能力培訓測評工作的通知》,對健身教練職業能力分為初級、中級和高級;商業機構層面,部分跨國連鎖健身機構自身擁有一套培訓體系,其要求如要成為該體系下的“認證教練”,必須到該機構的指定地點進行培訓,并通過最終審核。通過審核后,方可作為該機構的認證教練,且有機會到該機構的合作圈內頭部健身房搭配官方設計的課程進行教學。
但是,通過官方認證的教練人員尚屬少數,因為不排除部分從業人員假冒官方機構的資質認證,向消費者進行虛假宣傳?!斗床徽敻偁幏ā返诎藯l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也包括其服務)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情況、用戶評價、曾獲冗余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斗床徽敻偁幏ā返谑鶙l,經營者在商業宣傳過程中,提供不真實的商品相關信息,欺騙、誤導相關公眾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虛假的商業宣傳。
因此,健身機構或者教練本身在向消費者進行宣傳時,需要注意自身宣傳內容是否符合真實情況,否則將面臨行政責任與民事責任的追究。行政責任方面,將面臨市場監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如“成都市2022春雷行動某健身中心虛假宣傳案” [3],執法人員在對該健身中心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健身中心的墻壁上的“教練簡介”中有關于楊女士主管教練的榮譽介紹:國際瑜伽導師協會高級瑜伽教練資格證書。但是,該健身中心現場不能提供上述內容的相關證明材料。后經查證,所謂“高級瑜伽教練資格證書”的落款機構“國際瑜伽導師協會”未在民政部備案。該健身中心也未能提供相關有效性證明材料,無法證明證書的真實性。最終,該健身中心被責令改正,以及被處以萬元罰款。
民事責任方面,如“喬治?阿瑪尼等與楊某、張某某不正當競爭糾紛案” [4],被告一楊某虛構其阿瑪尼設計師身份并以原告名義對外出具授權書進行商業合作。被告二張某某未經審核義務,通過其微博、博客以及出版被告一楊某自傳書《天衣無縫》對被告一楊某的虛假身份進行宣傳。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后認為,楊某及張某某行為捏造與原告有關系的行為構成虛假宣傳,判令向原告賠付300萬元。
3.5
注意對健身效果的宣傳
“劉畊宏女孩/劉畊宏男孩”話題的持續火爆,有不少跟隨跳操的愛好者紛紛上傳自己健身前后的效果照。與此同時,也有不少健身機構希望通過宣傳對學員的培訓效果,以招攬更多的顧客。就該等宣傳效果的宣傳,健身機構需事先核查是否獲得學員的肖像權授權。
在“魏欣與北京壹健華威國際健身俱樂部有限公司等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中 [5],原告是被告會員,在被告處健身期間,其健身教練為其拍攝了健身前后的對比照,后原告在“大眾點評”App中查詢被告電話時,發現被告私自將自己體重改變前后兩組對比照發至大眾點評平臺用于經營宣傳。法院審理后認為,拍攝涉案照片不意味著其可隨意使用。著作權的行使需尊重肖像所承載的人格利益,不得侵害權利人的肖像權。該案中,被告員工雖系照片的作者,但其行使著作權時,未經原告同意,不得隨意發布其肖像照片。因此,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在互聯網上發布其照片的行為存在明顯過錯,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名譽權侵權部分,法院認為涉案照片系原告健身前后上半身裸露的對比照片,原告認為涉案照片并不雅觀,不愿在互聯網上公開,符合一般公眾的價值判斷標準,應當予以尊重。最終,被告被判處在《人民法院報》刊登致歉申明、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10000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的民事責任。
四、結語
受新冠疫情的影響,線下健身場所關閉、體育賽事取消,原來的健身房用戶紛紛開啟“云健身”模式,健身教練們也開始由線下轉戰線上。據灼識咨詢,中國線上健身市場 2017-2021 年復合增速高達 24.1%(同期線下健身行業復合增速僅為 6.6%),2021 年實現 3701 億元規模,占比達到 47%,預計未來五年仍將保持高速增長,至2026 年市占率有望超 60% [6]。劉畊宏的“現象級表現”,是多方面因素交織的結果。
盡管無法預知下一個“劉畊宏”什么時候出現,但可以預見的是,健身行業將會有更多專業人士進行動作開發、視頻拍攝傳播以及線下培訓,而由此在各個階段、各個細節產生的法律合規問題,需要每一位進入健身行業人員的關注。
[1]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2017)滬0101民初24304號
[2]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鄂01民終636號民事判決書
[3]“國際瑜伽導師協會是歪的?成都邛崍某健身中心虛假宣傳被處罰”,九派新聞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28265256155591060&wfr=spider&for=pc
[4]“虛構設計師身份并實施宣傳、經營行為,兩侵權人構成不正當競爭賠償320萬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https://mp.weixin.qq.com/s/YvZHqtDZg35TbUWoeNFDvA
[5]北京互聯網法院(2019)京0491民初41473號民事判決書
[6]Keep港股上市招股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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